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用中性硼硅玻璃瓶生产线及窑炉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用中性硼硅玻璃瓶生产线及窑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用中性硼硅玻璃瓶生产线及窑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希伟
联系电话:15533798990